关于调整优化赴华签证申请手续的通知
2022-06-17 15:45

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我馆将于2022年6月18日起,进一步调整优化赴华签证申请手续,具体如下:

一、凡应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赴华并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邀请函的外籍人员可申请相应类型签证。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Z类)。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赴华随居或探亲(S类)。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在现行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人道事由基础上,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Q类)。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所有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疫苗。

五、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网址cova.cs.mfa.gov.cn)填写签证申请表,后在“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网址avas.cs.mfa.gov.cn)预约到馆时间。

六、申请人下载打印签证申请表(全表)并在线确认页签字。在预约时间将护照、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递交至中国驻马拉维使馆。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无需预约,可直接到馆递交上述材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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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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